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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机构

20021128,中共吴江市委、市政府发出吴发〔200236号文《关于印发吴江经济开发区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规定吴江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负责开发区内企业贯彻落实《劳动法》,负责开发区内企业劳动合同的鉴证工作。实施对开发区内企业劳动合同、安全生产、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工作进行检查督促,由市劳动局授权负责企业劳动纠纷的调解和劳动案件的处罚,协助处理劳动安全事故。吴江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内设劳动监察科,具体负责该项事宜。

二、管理制度

(一)书面材料定期审查

劳动保障年审制度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按年度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监督、检查的一项措施。1996年,市劳动局与工商局联合发文建立劳动用工年审制度。19962002年,吴江经济开发区企业劳动年审工作由市劳动保障部门管理。

2003127,吴江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印发吴开劳〔20031号文《关于做好劳动保障年鉴工作的通知》,说明因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接工作尚未完成,2002年度劳动保障年度年检工作仍由吴江市劳动监察大队负责办理。

2004年起,吴江经济开发区企业劳动年审工作由吴江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负责。通过劳动年检,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进行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及未按规定申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问题,及时指出并要求用人单位自觉加以改正,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2005年起,劳动保障年检工作改为每年一次的定期书面审查,由用人单位每年度按规定向劳动监察机构报送履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书面材料,接受审查。

811      20082013年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书面材料定期审查情况表

年份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报送企业(家)

368

375

446

519

561

550

涉及从业人员(人)

199259

150286

185720

169441

注:“—”为数据未统计。

(二)劳动保障诚信制度

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介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依法掌握的企业劳动保障诚信信息,将企业评定为不同的劳动保障诚信等级,并实现分类监管的制度。

2006年,吴江市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定期审查工作实施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立用人单位诚信档案,劳动保障诚信单位每年评选一次。

2009年,吴江经济开发区有9家企业被评为“2008年度吴江市劳动保障A级诚信单位”。是年,吴江经济开发区对劳动保障诚信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和优惠措施,如对A级及以上企业不再安排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在人才招聘中给予一定优惠等。

2013年,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有12家企业被评为“2012年度吴江市劳动保障A级诚信单位”,其中 NEC能源元器件(吴江)有限公司、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和峻凌电子(苏州)有限公司3家企业被评为“苏州市劳动保障2A级诚信单位”。

2013年底,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有68家次企业先后被评为“吴江市劳动保障A级诚信单位”,有3家企业被评为“苏州市劳动保障2A级诚信单位”。

812   20092013年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获评劳动保障A级诚信单位情况表  

获评

年份

获评

企业

数量

(家)

企业名称

2009

9

幸亚(苏州)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吴江经济开发区公共型保税仓库有限公司、吴江经济开发区物流中心、吴江市松陵电器有限公司、立隆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吴江市石油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苏州苏万万向节有限公司、苏州新谷制衣有限公司、苏州中园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10

11

苏州苏万万向节有限公司、吴江市石油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吴江市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吴江市松陵电器有限公司、吴江经济开发区物流中心,吴江经济开发区公共型保税仓库有限公司、苏州中园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NEC东金电子(吴江)有限公司、全友电脑科技(吴江)有限公司、苏州新谷制衣有限公司、吴江市新三联化工有限公司

2011

13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物流中心、吴江市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苏州新谷制衣有限公司、上海佳格食品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NEC能源元器件(吴江)有限公司、江苏大象东亚制漆有限公司、立隆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吴江巨丰电子有限公司、吴江市松陵电器有限公司、吴江市石油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苏州苏万万向节有限公司、苏州中园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吴江经济开发区公共型保税仓库有限公司

2012

18

上海佳格食品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台表科技(苏州)电子有限公司、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物流中心、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吴江市松陵电器有限公司、吴江市石油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苏州苏万万向节有限公司、吴江市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苏州美达王钢铁制品有限公司、阿尔赛(苏州)无机材料有限公司、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型保税仓库有限公司、峻凌电子(苏州)有限公司、NEC能源元器件(吴江)有限公司、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新谷制衣有限公司、上野精密金属(吴江)有限公司、吴江巨丰电子有限公司、苏州兰炼富士仪表有限公司

2013

17

上海佳格食品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台表科技(苏州)电子有限公司、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物流中心、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吴江市石油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苏州苏万万向节有限公司、吴江市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苏州美达王钢铁制品有限公司、阿尔赛(苏州)无机材料有限公司、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型保税仓库有限公司、峻凌电子(苏州)有限公司、NEC能源元器件(吴江)有限公司、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野精密金属(吴江)有限公司、苏州兰炼富士仪表有限公司、伊欧激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立隆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三、监督检查

2003423号,吴江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对开发区用人单位劳动管理工作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内容为招用工管理、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参加社会保险、参加劳动保障年鉴等情况。检查方式为自查和抽查。628日至731日,吴江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开展“劳动保障维权专项执法检查”。

2004年,吴江经济开发区贯彻实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开展劳动合同条例、夏季劳动保护等专项检查等4次,巡查用人单位80多家。

2007年,吴江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联合工商等部门,对全区363家用人单位进行年检,涉及劳动者17.38万人。责令补签劳动合同28042,纠正违规劳动合同4800份;督促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1000多万元;补办社会保险登记43家,涉及职工1.2万人。建立举报受理与日常巡查的衔接机制,将群众举报涉及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工资支付及工作时间等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列入日常巡查对象,日常巡查企业370家(次)。开展工资、劳动合同、使用童工、夏季高温、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专项检查,对160多个用人单位进行抽查,涉及劳动者8万人,责令补签劳动合同3321,纠正违规劳动合同3202份。

2008年,吴江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日常巡查用人单位82家;先后组织开展劳动合同专项检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非法用工和夏季高温劳动保护专项检查、职业危害专项检查、境外人员就业证办理专项检查和整治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检查等6次,涉及用人单位80家。

2009年,吴江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日常巡查用人单位220家,组织开展非法用工和夏季高温劳动保护专项检查、职业危害专项检查、整治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检查等6次,涉及用人单位96家、职业介绍机构11家。受理用人单位未成年工录用备案30批次,涉及人数3964人。

2011年,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开展各类专项检查11次,涉及单位174家。包括农民工工资支付、女职工劳动保护、家庭服务业企业等多个领域和内容,其中针对日本大地震的发生,开展对区内日资企业劳动用工情况走访排查的活动,联系走访日资企业28家。

2012年,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女职工劳动保护、劳务派遣企业专项检查、夏季高温检查、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检查等各类专项检查8次,涉及单位110家。通过各项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在工资支付、劳动保护和使用劳动派遣方面的行为。全年开展日常巡查企业203家,通过各项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督促企业补办录用登记手续6702份,补办社会保险登记6940人。

2013年,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开展各类专项检查8次,涉及单位102家。开展日常巡查企业186家,督促企业补办录用登记手续2365份,补办社会保险登记3369人,办理28家企业未成年工录用备案3615人。全年划入网格内用人单位402家,完成用工信息采集1158家次,督促用人单位补办录用登记手续2641人,补办社会保险登记手续2310人。

四、案件处理

19922002年,吴江经济开发区协同市劳动部门妥善处理一些外资企业违反《劳动法》而引起的劳资纠纷。对不按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合同、不按职工实际人数向劳动保障部门交纳保险金的企业,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2004年,吴江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劳动监察科(简称劳动监察科)立案处理劳动监察案件2起,其中查处违法使用童工案件1起,依法给予处罚。责令补签劳动合同3000多份。

2005年,劳动监察科依法查处和纠正各种违法行为,其中立案处理11起,责令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2万多份、为3000多人补缴社会保险金。处理罢工、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10多起,涉及停产、搬迁企业3家,职工2000多人,共补发工资60多万元。 

2006年,劳动监察科立案查处各类劳动监察案件10起,责令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5000多份、为2000多人补缴社会保险金,查处违法使用童工5人。

2007年,劳动监察科立案查处各类劳动监察案件46起。责令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16000多份,为8200多人补办保险手续;查处违法使用童工11人,处罚用人单位3家、处罚金额7万元。处理罢工事件4起,涉及职工3200多人;处理建筑工地农民工工资事件2起,追讨工资45万元。

2008年,劳动监察科立案受理举报、投诉案件82起,全部结案,主要涉及工资、加班加点工资、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超时加班加点等问题。责令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12650份,补发加班费差额10.8万元,支付拖欠工资89.7万元,退还押金1.08万元,发放扣押的劳动合同文本3864份;为11304人补缴社会保险金;处罚违法使用童工案1起(1人)。

2009年,劳动监察科立案48件,查处结案47件,涉及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未执行最低工资规定等。责令11家用人单位调整工时,3家用人单位依法调整加班加点工资标准,3家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76.2万元,2家用人单位为253名员工补缴社会保险金;处罚1家用人单位违法使用童工1人,罚金2.5万元。

2010年,劳动监察科受理举报投诉案件53件,全部结案,主要涉及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未执行最低工资规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等问题。责令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197份,补办录用登记手续2316人次,为3548人补缴社会保险金,支付加班加点工资52万元,支付拖欠工资31万元,支付最低工资差额1.9万元,发放扣押的劳动合同文本576份,发放扣押的养老保险手册576份,8家用人单位按规定调整加班加点工资标准,2家用人单位按规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11家用人单位调整工作时间;查实违法使用童工10人,并处罚金10万元。

2011年,劳动监察科立案26件,全部结案。责令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1381份,补办录用登记手续1924人次,为2239人补交社会保险费,支付加班加点工资26.75万元,支付拖欠工资31.44万元,支付最低工资差额12万元;查实违法使用童工2名、处罚金1万元。

2012年,劳动监察科立案37件,主要涉及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未执行最低工资规定、未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时加班加点、拖欠工资、使用童工等问题。经调查处理,责令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695份,补办录用登记手续494人次,补办社会保险登记296人,支付加班加点工资26.75万元,支付拖欠工资4.79万元,支付最低工资差额7.56万元;查实违法使用童工2名、处罚金4.5万元。

2013年,劳动监察科立案36件,结案32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最低工资差额32.79万元,支付加班费差额25.85万元,补签劳动合同2688份,补办理录用登记手续3221份,补办社会保险登记3226人;查实违法使用童工1名,处罚金1万元。

 

813       20042013年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监察案件处理情况表

年份

立案数(件)

违法使用童工案

补发工资(万元)

补发加班费(万元)

补签合同(份)

补录用登记(人)

补社会保险(人)

人数(人)

罚金(万元)

2004

2

3000

2005

11

60

20000

3000

2006

10

5

5000

2000

2007

46

11

7

45

16000

8200

2008

82

1

89.7

10.8

12650

11304

2009

48

1

2.5

76.2

527

253

2010

53

10

10

32.9

52

197

2316

3548

2011

26

2

1

43.4

26.7

1381

1924

2239

2012

37

2

4.5

12.3

26.7

695

494

296

2013

36

1

1

32.7

25.8

2688

3221

3226

 

五、职业介绍机构管理

2005年,吴江经济开发区成立“打击非法中介专门小组”,对职业中介市场中存在的欺骗、威胁等各种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会同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活动10多次,依法取缔20多家非法职业中介机构,处罚2家“黑中介”,没收非法中介工具100余件,退还押金3000余元;印发春风卡、通告等宣传资料3000多份,净化劳动力市场秩序。

2007年,取缔76家非法职业介绍机构,责令退还职介费10万多元,没收黑中介的用工信息板123块。

2008年,清退职业介绍机构3家,停业整顿17家。

2009年,组织开展整治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中介的专项检查活动,取缔非法中介10家。

2010年,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中介的专项检查活动2次,取缔非法中介20家。在非法中介活动较为猖獗的区域设立灯箱广告牌和大尺寸LED户外显示屏,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宣传引导,保障广大求职者的合法权益。

2011年,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1次打击非法中介的专项检查活动,取缔非法中介35家。在开展专项检查的同时,将打击非法中介工作常态化、长期化。

2012年,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2次打击非法中介的专项检查活动,取缔非法中介70家。

2013年,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2次打击非法中介的专项检查活动,取缔非法中介60家。